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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零贰章 无类 (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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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常叔,您还记得前些年五环啤酒厂沉尸案?那个案子捧红了我们系统里唯一一个作协成员,叫大江的?”

小雷这么一说,我隐约记了起来,曹队确是给我讲过大江身上的离奇经历,但他因为创作把卷宗档案写成这样,也的确让我大开眼界。但不可否认的却是,也许大江才是唯一一个真正重视,并深入调查过的干警。可这个看似编造出来的故事,究竟是什么吸引了大江的注意呢?

很快,这个疑问就得到了曹队的解答。

那会儿的曹队已经半瓶多白酒下了肚,可还跟没事儿人一样,脸色都没有变,一边的老顾可就惨了,脸已经像熟透的茄子,呼呼喘着粗气,绝望的看着曹队在那拧第二瓶白酒的盖子。见我进了院,像看到了救星一般,晃晃悠悠的站起来,“老常,你总算是回来了,在曹队把我灌趴下之前,咱总得把正事儿先说了。”

我拍拍他肩膀,把他按回到藤椅上,在他身边坐下。“老顾,你那事情我知道,排练现场让人挂了白幡,还撒了纸钱是不是?我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,我会去的,你放心,保证让你们的演出顺利进行。”

估计刚才和曹队喝酒时,老顾已经把端门演出现场发生的怪事给他讲了个七七八八,听我说有办法把问题解决掉,顿时来了兴致,忙向我问个不停。

我朝他笑笑,并没有回答,反而问他,为什么单单要挑卢盘子的事调查?大江对这案子到底有什么看法?又为什么要花那么多精力走访调查?

“老常,还不是你害的?我现在只对稀奇古怪的事感兴趣,再说也是老姜局的一翻好意,咱得领情,而且最主要的是卢三中身上的事并不是孤立的。”曹队说完,从放在脚边的黑皮包里又拿出一个卷宗,递给了我。

我拿过卷宗打开,仔细看起来。这份材料明显不是出自大江之手,平白枯燥的记录让人味同嚼蜡。事件的主人工换成了起重机厂的青工小饶。

小饶二十二岁,中专毕业就进了起重机厂,也算是有几年工作经验的熟练工。

他和小卢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性格内向,不太擅于和别人打交道,所以真正了解他的人几乎没有。

小饶住在厂里的集体宿舍,原本四人一间,但因为一个室友结婚搬了出去,还有一个外面有房住,就很少回宿舍。和他天天一起的是大他三岁的小蒲。

与卢三中的事件一样,小蒲三个月前发现小饶失踪,应该就是在自己入睡后不久,但所有的衣物钱包都在屋里。

三天后,小饶给厂里来了电话,他自己也弄不清怎么会去了天水。厂里给他寄了点钱,在当地民警的帮助下,才回到北京。

对于自己的失踪,小饶支字不提,甚至不惜被厂里按旷工处理,只是在后来的闲聊中,小蒲慢慢了解到,小饶是夜里被两个陌生人喊走的,据说是要去组个什么乐队?

小饶虽然内向,但还真是个音乐爱好者,特别是摇滚乐,是他的最爱。小饶有个随身听,上班时耳机也不离身,有时候半夜在床上听,也会吼上两句,招来周边室友的一阵乱骂。

就在出事前的一个月,小饶花了三个月的工资,买了一把国产的电吉他,视若珍宝,每天晚饭后,青工们要么打打球看看电影,要么组上几人来几圈麻将,当然也有忙着在外面搞对象的。只有小饶哪也不去,就在宿舍摆弄他的吉他。

只不过,没有人把他的音乐梦当回事儿,一个工厂的工人,就算吉他弹得不错,又哪有出名的机会?北京城里大大小小的地下乐队,没有一千也有八百,还不是都半死不活的忍着?

可这些闲言碎语并不能影响小饶,影响他继续练琴,继续失踪。几个月不到,又走失了两回,一次从湖南让人遣送回来,另一次厂里派人去舟山接的他。厂里保卫处也觉得蹊跷,这才把事情记录了下来。

(琁、玉、瑶、珠,不知佩也,杂布与帛,不知异也。闾娵子奢,莫之媒也;嫫母力父,是之喜也。以盲为明,以聋为聪,以危为安,以吉为凶。呜呼!上天!曷维其同!--《荀子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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